让我承担公司缴纳的社保部分,怎么办?
针对您当月社保到账前离职、单位要求承担公司缴纳的社保部分的问题,首先明确单位的要求不合法。以下分不同情况详细说明:1.若您当月已实际出勤(无论天数多少):单位仍需按法定比例承担公司部分社保,不能以出勤不足为由转移责任,因为社保缴纳以劳动关系存续为基础,只要当月存在劳动关系,单位就有缴费义务。2.若单位未实际为您缴纳当月社保却要求您承担公司部分:这种要求无事实依据,您无需支付,且可要求单位补缴应缴部分。3.若单位已缴纳当月社保后要求您返还公司部分:单位的行为违反社保法的法定分担原则,您有权拒绝返还。针对您当月社保到账前离职、单位要求承担公司缴纳的社保部分的问题,首先明确单位的要求不合法。以下分不同情况详细说明:1.若您当月已实际出勤(无论天数多少):单位仍需按法定比例承担公司部分社保,不能以出勤不足为由转移责任,因为社保缴纳以劳动关系存续为基础,只要当月存在劳动关系,单位就有缴费义务。2.若单位未实际为您缴纳当月社保却要求您承担公司部分:这种要求无事实依据,您无需支付,且可要求单位补缴应缴部分。3.若单位已缴纳当月社保后要求您返还公司部分:单位的行为违反社保法的法定分担原则,您有权拒绝返还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您当月社保到账前离职,单位要求承担公司缴纳的社保部分,这一要求的合法性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分析。根据2018年修正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四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,有权查询缴费记录、个人权益记录,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。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,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。”第六十条进一步明确:“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、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,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、减免。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,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。”第十条、第二十三条规定,基本养老、医疗、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。您当月离职前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,单位作为法定缴费主体,需承担公司部分社保,其以出勤不足为由要求您承担该部分,违反了社保费用法定分担的强制性规定,因此该要求不合法。您当月社保到账前离职,单位要求承担公司缴纳的社保部分,可采取以下实用行动建议维护权益:1.固定证据:收集劳动合同、当月工资条、社保缴费记录(可通过社保局官网打印)、单位要求您承担公司部分社保的书面聊天记录,这些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存续、社保缴费情况及单位的违法要求。2.书面异议:向单位发送书面异议函(或邮件),明确指出社保法规定单位需承担公司部分,拒绝其不合理要求,并要求单位书面回复,留存函件和送达记录。3.向劳动监察投诉:携带证据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,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单位纠正违法行为,督促其按法定比例缴纳社保。4.申请劳动仲裁:若投诉无果,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要求单位返还已扣的公司部分社保费用(若已支付)或停止违法要求。选择解决方案时,优先考虑成本和效率:协商或投诉成本低、耗时短,仲裁更具强制力但流程较长。若您需要更精准的维权策略,欢迎进一步向我们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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